经院党委研究,拟确定刘琪等52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为了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现将这些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对这些同志入党有不同看法,请向党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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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