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为培养原则和基本要求,立足山西、面向华北、辐射全国,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学术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优秀中学思想政治课程教师,能胜任学生管理和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在毕业时应在师德、教学、育人、发展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政治、理论和情感上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和奉献精神。
3.系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学科知识迁移能力。
4.具备依据思想政治学科课程标准,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思想政治学科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具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教学技能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5.掌握中学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具备担任中学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能力,能够有机结合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活动和学校文化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和引导。
6.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
7.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初步掌握中学思想政治课程反思方法和技能,具备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中小学思想政治课程教育教学中问题的初步能力。
8.具有教育教学团队协作精神,掌握初步的沟通合作技能,能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发挥学科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能力。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50
学生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
学分数 |
小计 |
占总学分% |
小计% |
|
通识 教育 课程 |
通识教育必修课 |
26 |
34 |
17.33 |
22.66 |
通识教育选修课 |
8 |
5.33 |
|||
专业 教育 课程 |
专业必修课 |
48 |
103 |
32 |
68.67 |
专业选修课 |
41 |
27.33 |
|||
教师教育选修课 |
4 |
2.67 |
|||
教育实习 |
6 |
4 |
|||
毕业论文 |
4 |
2.67 |
|||
教师教育课程 |
13 |
13 |
8.67 |
8.67 |
|
合 计 |
150 |
100% |